比金,龍蛇混雜之地。
“劍南春”酒館的名頭不算小。
這名字是館里的說書人楊過給取的。
今晚,楊過的書說完了。
他晃晃悠悠地踱出酒館,渾身酒氣,腳步虛浮。
夜風陰冷,吹過狹窄的石板路。
當他走到自己那間破舊小屋的門前時,一道黑影從墻角的陰暗處無聲滑出。
那黑影動作極快,卻有人比他更快。
本該醉得不省人事的楊老頭,身體以一個詭異的角度向左側扭開。
那姿態,輕巧得不像一個老人。
“嗖。”
一枝淬著寒光的弩箭死死釘在他身后厚重的門板上,箭羽兀自顫動。
幾乎在側身的同時,楊老頭的左手已經多了一把造型古舊的左輪手槍。
沒有槍聲,只有槍口爆開的一小簇橘紅色火花。
對面的蒙面人額頭正中多出一個焦黑的窟窿,他甚至沒來得及發出一聲悶哼,便直挺挺地向后倒下。
屋內,一個聲音響起,帶著一絲驚慌。
“李尋歡!我們并無惡意……。”
話音未落。
楊老頭手腕一轉,槍口對準了屋內的聲源。
又是一朵無聲的火花。
屋內傳來重物砸在地板上的沉悶聲響。
一切都結束了。
楊老頭單手持槍,身體緊繃如弓,靜靜地立在原地。
風吹過,卷起地上的幾片落葉。
他等了許久,確認再無第三個活人的氣息。
他手腕輕巧一抖,耍了個槍花,對著槍口不存在的硝煙吹了吹。
手槍憑空消失,仿佛從未出現過。
他快步走到屋外那具尸體前,手中不知何時多了一個黑色的扁平瓷瓶。
拔開瓶塞,他蹲下身,將瓶中的白色粉末小心翼翼地倒在尸體上。
“呲啦——”
刺耳的聲音響起,一股惡臭的白煙升騰。
黑衣人的尸身連同衣物,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腐化,迅速變成一灘黃褐色的粘稠液體。
他屏住呼吸,眼神冷漠地看著那灘液體滲入地面,直到原地只留下一塊焦黃的印記。
他長長吐出一口氣,轉身進屋,從廚房的灶膛里鏟來一些細膩的碳灰,均勻地灑在那片焦黃的印記上,將痕跡徹底掩蓋。
做完這些,他才走向屋內的第二具尸體。
此刻,他臉上已戴好一個嚴實的口罩,手上也套了一雙薄如蟬翼的透明手套。
他仔細打量著尸體。
一個典型的歐洲人,穿著得體,像是某個貴族麾下的管事。
死者的臉上凝固著極度的驚訝與懊悔。
楊老頭戴著手套的右手無名指與食指無意識地搓動了一下。
他停頓了一秒,隨即動手,干脆利落地翻檢尸體的每一個口袋。
一封信,一小袋金幣。
他把金幣丟在一旁,看都未看,徑直拆開了信封。
“尊敬的李尋歡先生:
很抱歉用這樣的方式來接近您。再次表達歉意!主要我們無法確定您的身份,所以,才先做了個小小的測試,絕對不是對您的挑釁!請您諒解!
我們采取這種冒失的方法接近您,也不是想有什么單子給您做。只是想做您十年前‘半封刀’時說的那件事:給您一生的傳說做個宣傳!
如果您同意的話。請將手稿交給我的手下。而我們將在十日內將10萬金幣贈予您所說的那十家孤兒院!
真心期待您的授權!
您忠實的崇拜者敬上!”
楊老頭讀完信,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牽起一個細微的弧度。
“有點意思!”
他走到墻角,猛地掀起一塊地板,一個黑洞洞的地下通道顯露出來。
他迅速鉆了下去,很快又爬了上來。
上來時,他手里多了一份厚得驚人的手稿。
他用桌上的牛皮紙將手稿簡單包裹,然后走到尸體旁,將包裹塞進了那雙已經僵硬的手里。
他站起身,認真環顧這間屋子。
確認沒有任何疏漏后,他又憑空變出一封信,放在了桌上。
信封上寫著:我親愛的老伙計安德烈親啟。
他最后看了一眼這間生活了幾十年的小屋。
突然低聲自語。
“期待了幾十年更換說書人的身份,怎么到頭來反倒有些舍不得了?”
說完,他不再猶豫,轉身跳入通道,反手將地板蓋好。
屋子瞬間陷入了死寂。
與此同時,比金郊外。
庫斯科莊園最高的塔樓上,兩個人正用望遠鏡焦急地注視著楊老頭小屋的方向。
一個面容秀氣的青年人放下了望遠鏡,忍不住開口。
“現在不能派人過去查看一下嗎?”
另一個滿臉絡腮胡子的中年人轉過頭,狠狠瞪了他一眼。
“我們花了快八年時間才找到這么個地方。難道還要去冒幾個時辰的險?”
青年人不甘地抿了抿嘴。
“一個老頭而已,哪怕他曾經多么可怕。現在已經是個老頭了!”
中年人收起望遠鏡,長嘆一聲。
“三年前,沃夫家族有個和你一樣想法的年輕人。他喝醉后去打了一家孤兒院的孩子,然后就被吊在了鐘樓上。”
“整整三天,沒人敢去放他下來。后來,在他快渴死的時候,人才被莫名送到了醫館。從那之后,再沒有人懷疑李尋歡是不是老了,不中用了。”
中年人頓了頓,目光仿佛穿透了夜色,落在那間遙遠的小屋上。
“因為那是傳奇殺手李尋歡,一個縱橫了整個大陸五十多年的男人!”
第一章第一個單子
李漠死了。
在他扣動扳機,準備完成自己收山前的最后一樁買賣時,他失手了。
死亡的瞬間漫長又短暫,他腦子里盤旋的不是未了的心愿,也不是對生命的眷戀,只有一個念頭,清晰得可笑。
他媽的,我怎么忘了這一行不能“立flag”!
意識再次凝聚時,他醒了。
鼻腔里是繚繞不散的廉價香薰和木頭受潮后特有的霉味。身下是冰冷堅硬的石板地。
他坐起身,發現自己正身處一間幽暗的祈禱室。彩色玻璃窗外透進來的天光,將塵埃染成了一條條斑斕的光帶。
他還叫李漠。
但他不再是那個縱橫暗網的頂尖殺手。他成了一個剛滿十八歲的菜鳥,一個在這個世界里同樣無父無母的孤兒。
對于孤兒這個身份,他很滿意。殺手,不能有牽掛。
腦中殘留的記憶告訴他,就在片刻之前,他剛在這間圣彼得大教堂的祈禱室里,隔著懺悔室的木板,接下了他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單生意。
殺死圣彼得“裘德”酒館的老板裘德。
任務期限一個月,必須死于意外。
這個世界接活兒的方式,讓他很不舒服。太原始,太不安全。沒有加密通訊,沒有人臉識別,全靠口耳相傳和古老的接頭暗號。這對于信奉“準則高于一切”的李漠來說,簡直是把脖子伸到絞索下等著人收緊。
但他暫時改變不了。
他能改變的,是他的“藝名”。
上一世,他叫殺手里昂,致敬那部讓他感觸頗深的電影。這一世,他偏愛用刀,那種刀鋒劃破空氣的微鳴,總能讓他心緒平靜。
李尋歡。
他給自己取了這個新名字。
他不知道遙遠的東方大陸是否會有個叫古龍的作者,也不知道會不會有一本叫《多情劍客無情劍》的小說。他只是在接下第一單時,理所當然地報上了這個名字。
這是一個與他來處既相似又迥異的世界。像是歐洲的中世紀,卻沒有林立的國度。他所在的這片大陸,只有一個名義上統一的日不落帝國。但皇帝的政令出不了都城,廣袤的土地上充斥著大大小小的領主、貴族和城主。
混亂,意味著機會。
這讓他覺得,做殺手比上一世更自在。
裘德是老牌貴族,想來是得罪了哪個更有權勢的新貴,對方不便直接動手,才有了這樁“意外”的買賣。
現在,李尋歡需要情報。“裘德”酒館的情報。
這讓他煩惱。上一世,這些都該是客戶提供的標準服務。
他走出教堂,陽光刺得他瞇起了眼。他下意識地想從口袋里摸煙,卻摸了個空。
就在這時,他腦中憑空出現了一片奇異的空間。大約十個平方,四四方方,空無一物。
金手指?
他壓下心頭的波瀾,快步拐進一條無人經過的窄巷。意念集中,那片空間里憑空浮現出幾樣東西。
一把左輪手槍。
十把飛刀。
一張面具。
還有一本書。
手槍是老式的,烤藍槍身,胡桃木的握把。他熟練地撥開轉輪,里面空空如也,沒有子彈。他有些失望,但轉念一想,這個世界連火繩槍都未普及,這把槍本身就是個超越時代的存在。
一個沒有槍的世界,卻給了他一把沒有子彈的槍。什么意思?
那十把飛刀讓他心頭一熱。刀身薄如柳葉,通體漆黑,不反光。意念微動,一柄飛刀便出現在他手中,觸感冰涼,仿佛是他手臂的延伸。他手腕一抖,飛刀釘入對面厚實的磚墻,沒至手柄。下一秒,不等他動作,飛刀便從墻上消失,重新出現在他腦海的空間里。
比他上一世用刀還要利落。
這刀,能穿透十厘米厚的木板。他有種感覺,在這片大陸上,這已經近乎無敵。
那張面具是多米諾式的,只能遮住上半張臉。他戴上面具,腦中想著一個截然不同的樣貌——高鼻深目,金色頭發。他感到臉上的骨骼和肌肉在一陣微麻中蠕動、變形。巷口的一洼積水,清晰地映出了一個陌生的、屬于日不落帝國子民的臉。
這才是殺手的“真理”。
最后那本書,封皮是鞣制過的某種獸皮,摸上去粗糙而堅韌。他翻開書頁,上面的文字他竟然全部認得。
《百草奇術》。
化尸水、**香、鶴頂紅、三步倒……還有各類解藥、強身健體的方子,林林總總五十多種。
他看到了“化尸水”的配方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又多了一門“真理”。
可隨之而來的是頭疼。他不喜歡學習,真的不喜歡。
現在,有了這些東西,他決定先去“裘德”酒館。
穿過兩條街,空氣中開始彌漫著烤肉的焦香、劣質麥酒的酸味和人群的汗味。一座三層高的木質建筑出現在街角,掛著一塊碩大的橡木招牌,上面用花體字刻著——“裘德酒館”。
李尋歡站在街對面,混在人群里,靜靜地看著那扇不斷有人推開又關上的門。
情報,得從這里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