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公堂荒墳
一、春末驚雷
初制坊開工第三日,村口忽然來了衙役,鐵鏈嘩啦,揚起的塵土混著柳絮嗆人喉嚨。
為首的是縣丞趙文修,三十出頭,面皮白凈,說話卻帶著刀口般的鋒利:“奉知縣大人令,流民擅占官地,即刻停工,違令者以盜耕論罪!”
沈青蘿正在指揮挖地基,聞言放下鐵鍬,掌心被木柄磨出的血泡隱隱作痛。
她抬眼,看見流民們眼里剛剛燃起的希望,像被冰水兜頭澆滅。
二、對簿公堂
次日辰時,縣衙大堂。
趙文修高坐正中,驚堂木一拍:“沈氏,你可知罪?”
沈青蘿跪而不卑,聲音清朗:“民婦不知何罪之有。”
趙文修冷笑:“后山荒坡,乃官地,爾等未繳賦稅,未立契書,不是盜耕是什么?”
沈青蘿從懷中掏出一張泛黃地契,雙手奉上:“民婦有契。”
趙文修接過一看,眉心一跳——
地契落款:前明崇禎十七年,戶主蕭遠山,即蕭家祖上。
“前朝舊契,本朝早已作廢!”他隨手一扔。
沈青蘿早有預料,又呈上一物:“那請大人再看這個。”
三、荒墳鐵證
那是一份手繪圖,用炭筆勾勒后山全貌:
——坡頂荒墳三百一十二座,無碑無祭;
——墳間雜草叢生,蛇鼠成窩;
——墳地邊緣,正是流民新村預定位置。
沈青蘿聲音不高,卻字字清晰:“大人說官地,請問這些荒墳,又占的是誰的田?既無主人,便是無主荒地。無主之地,誰墾誰得,朝廷律例寫得明白。”
趙文修被噎得面色發青。
四、流民血淚
沈青蘿轉身,朝堂外一招手。
刀疤男領頭,二十余名流民抬著擔架進來,擔架上躺著老人、孩子,個個面黃肌瘦。
“他們因蝗災背井離鄉,一路餓死凍死者無數。民婦不過給他們一條活路,若這也算盜耕,請大人把他們也一并鎖了!”
老人顫巍巍跪下:“大人,我們只想活下去……”
孩子哭聲此起彼伏,大堂頓時像被悲傷淹沒。
五、知縣突至
就在趙文修騎虎難下時,知縣劉大人匆匆趕到。
劉知縣四十出頭,面白微須,眼神卻比趙文修老辣得多。
他掃一眼荒墳圖,又看看流民,心里已有了計較。
“沈氏,你既說無主荒地,可愿立軍令狀——三年內墾荒成田,按畝納糧?”
沈青蘿叩首:“民婦愿立狀!并愿自籌銀兩,為縣衙修堤筑路,以抵賦稅!”
劉知縣眼中精光一閃:“好!本縣便準你所請,荒坡歸你墾種,三年后按畝納糧,若違此約,田充公,人治罪!”
趙文修欲言又止,被劉知縣抬手制止。
六、立狀畫押
軍令狀白紙黑字,沈青蘿咬破指尖,按下手印。
刀疤男等人也依次畫押,紅指印連成一片,像一簇簇跳動的火苗。
劉知縣收起狀紙,意味深長:“沈氏,三年后本縣要看到千畝藥田,千石糧稅,莫讓本縣失望。”
沈青蘿抬眸,聲音堅定:“民婦定不負大人所望。”
七、幕后交易
退堂后,劉知縣獨留沈青蘿于后堂。
“本縣不缺糧稅,缺的是政績。”他開門見山,“你若真能墾荒千畝,本縣保你北藥令之位,魏家也動不了你。”
沈青蘿福身:“民婦明白。”
她知道,這是一場交易——
她給知縣政績,知縣給她庇護。
八、歸途
回村路上,流民們抬著木牌,牌上刻著四個大字:“墾荒無罪”。
孩子們圍著木牌又唱又跳,像過年。
沈青蘿走在最前,背影單薄卻挺拔。
刀疤男低聲問:“沈娘子,三年后真能千畝?”
沈青蘿笑:“千畝不夠,要萬畝。”
九、學堂與新村
當晚,破廟燈火通明。
沈青蘿把縣衙批下的荒地圖攤在桌上,用炭筆劃分區域:——東片種當歸,西片種川芎,南片種黃芪,北片留作學堂與新村。
大寶磨墨,寫“墾荒狀”三個大字,貼在墻上;二寶算賬,規劃銀錢;三寶把墾荒木牌當木馬騎,笑聲清脆。
十、尾聲
夜深,沈青蘿獨自走到后山荒墳前。
她點燃一炷香,插在最大的一座荒墳前。
“諸位無名的前輩,借你們的地盤活更多人,莫怪。”
月光照在墳頭,枯草搖曳,像在回應。
她轉身,背影被月光拉得很長,像一柄即將出鞘的劍。
——第十三章?完——
【第十四章預告】
墾荒令一出,流民如潮。
魏家暗中買通地痞,夜掘祖墳,妄圖以“驚擾亡靈”為由阻撓墾荒。
沈青蘿將計就計,開棺驗骨,一紙《無主墳塋認領告示》貼滿全縣——
三日內無人認領,即按無主荒地處置。
全縣震動,魏家騎虎難下……